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哈尼族“矻扎扎节”和彝族“火把节”放假安排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,州直各委、办、局: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和《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》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,经州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2021
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
2021年哈尼族“矻扎扎节”和彝族“火把节”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县市人民政府,州直各委、办、局: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和《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》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,经州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2021年哈尼族“矻扎扎节”和彝族“火把节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哈尼族“矻扎扎节”:7月19日放假,共1天。
二、彝族“火把节”:8月2日放假,共1天。
节假日期间,全州各县市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、保卫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,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,严守纪律,抓好各项工作落实,确保工作不断档、不停滞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。
2021年7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