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营造创新政策环境。发挥中央财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在创新投入中的引导作用,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、技术改造、节能减排、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服务
一是营造创新政策环境。发挥中央财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在创新投入中的引导作用,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、技术改造、节能减排、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;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、创业投资企业、小型微型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;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,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自主品牌中小企业的支持。
二是健全创新服务体系。在产业集群、中小企业集聚区,推动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,集聚优质创新资源,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、检验检测、技术推广、节能减排、安全生产等服务,促进技术创新、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;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,力争“十二五”期间在全国初步建成信息畅通、服务协同、资源共享、供需对接便捷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;重点培育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,通过资质认定、业务委托、购买服务和奖励等多种形式,鼓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。